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迷花不事君

【APH/仏耀】生如逆旅

【灵感来自 @迷花不事君 (。•ㅅ•。)♡】

【非国设耀第一人称】

【较长一发完】

【请打开一首温柔或自由的歌,慢慢读】

我刚念完大学二年级,就决定彻底结束我循规蹈矩的乏味生活。

不,不用担心,我并不是买了很多安定片或者氰化物准备自我了断。我只是一个人收拾了行囊,就是一个小小的登山包,里面装着一张数额不大不小的存折和一台相机,家里房子的钥匙扣是我最喜欢的滚滚。

然后就独自一人,莽撞勇敢地踏上了许多年轻人都有、但大多只是个空洞理想的环游世界之旅。独自面对抢劫、斗殴、黄沙漫漫的公路,还有森林边暮色沉沉的夜空和沙漠上满天璀璨孤独的星斗。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幼稚,也许也会被人视为特立独行。但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牵挂的孤儿,这个决定也好理解。当那辆大客车从我的车顶上完全碾过去,我全身的骨头都好像在那一刻碎裂了。在我陷入漫长的黑暗前,我想,如果这次我真能挺过来,就再也不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

不再留恋于纸醉金迷的酒吧,不再为任何一个不值得的人停留,不再让自己灌满酒精的脑子充斥灰蒙蒙的浓雾。

我打算清明起来,去看看这个人们口中绚丽多彩的世界,像鸟类一样自由,只为天所困,痛痛快快地为自己活一回。

所以,当我在重症监护室里清醒过来,幸运的发现自己四肢健全智商完好,不由得长长地叹了口气,把氧气面罩弄得一片朦胧。

好吧,又要努力生活了。

我只有兑现我给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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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首都机场。那时他看起来状态非常不好,金色的发丝蓬乱,胡子拉碴,红肿的眼皮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刚和哪个醉汉打过架。

这班航班因为突降的大雪紧急取消,很多旅客被迫滞留在机场,只能改签到第二天凌晨。

他紧挨着我坐在我身边的那张硬邦邦的铁椅子上,一双修长瘦削的手交叠着支撑着额头,手肘放在膝盖上,整张脸隐匿在凌乱的发丝的阴影里。我以为他也是在为航班延误烦躁,就没有搭理他,自顾自翻看着相机里在祖国壮丽的名山大川拍的照片,心中有一丝莫名的沉重。

大概是我马上就要离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过了一会儿,就在我正沉浸在一只圆滚滚的大熊猫的倩影中时,我身旁的人突然像诈尸的吸血鬼一样,猛地从棺材里坐直了身体,吓得我打了个冷颤,立刻停止了虚伪的伤春悲秋。

他转过头来,有些抱歉的冲我笑了一下。
“先生,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吧?”
男人的中文出乎意料地说得流畅,音色如大提琴般动听优雅,又有一丝红酒般的醇厚。

“没关系。你看起来十分疲惫。”我近距离观察着这个外国人的容貌,站在男性的角度来看,也不得不承认有几分姿色。典型欧洲人种深邃清晰的刀裁斧刻般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和性感的薄唇隐隐透露着诱人的成熟男性的魅力。

他的那双眼睛尤其让人印象深刻。仿佛荡漾着一片随风摇曳的薰衣草花田,淡紫色的眸子柔和而润泽芬芳,透着一种锐利的棱角被渐渐磨平后的包容和豁达。只是凝视着,就莫名让人放松下来。

不过这些优秀的特质还是难掩他格外憔悴的形象,他的黑眼圈真的可以与我刚刚删的那张国宝一争高下。小扇子般浓密的淡金色睫毛低垂下来也掩盖不了他有些黯然的神情,他看起来十分落寞,就像一只被拔光了尾翎还恰好处在求偶期的雄孔雀。

“哥哥我果然看起来很糟糕吗?”他将那双长腿微微伸直,踢了踢脚边那个爱马仕的旅行箱。他搭讪的技巧怎么样我不敢恭维,但他身上淡淡的范思哲男士海洋香型和熨烫十分平整的Amani高定西装还有并不是刻意露出但是行家扫一眼就会认识的百达翡丽告诉我,他再惨也不会惨到哪里去。

又是哪家的大少爷到异国他乡找乐子被骗了吧,我有点幸灾乐祸的想,悠然地放下了相机。

我自认为不是一朵高岭之花,与人相处也是自来熟。但我觉得作为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刚认识不到三分钟,说了没有五十字的话,这个名叫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法国男人,就自然地将手环过了我的腰,那张俊脸凑得几乎要对上我的鼻子,还是十分令人敬佩——他这样子得挨过多少大闺女的巴掌。

他告诉我他是法国某米其林三星餐厅的主厨,我不禁抬起眉毛偷偷扫了他一眼。看他这幅样子,仿佛浪漫主义情诗作家或者同志酒吧风骚的调酒师,完全与我印象中戴着高高的厨师帽的整洁干净的大厨挨不上边。

他说他应邀来中国参加一个厨王比赛,轻松地过五关斩六将,结果在决赛输给了一个中国老头做的一道奇菜五鼠闹春,遗憾得不行。

“哥哥我小二十年煮饭的经历!在美学方面完美无缺的精致菜肴!还有这张令万千少女神魂颠倒的脸!”

我勾着的嘴角渐渐扯平成一条线,安静地听着他有些夸张的哀叹着,说着不着调的风趣自嘲的话。但是那渐渐暗淡迷离的眼神却让人感觉,他其实很难过。

现实肯定是没有他所描述的那么轻松平淡的。一个已经达到一定高度的人试图证明自己的实力,结果却在临近巅峰的位置被扯下王座,输得一败涂地。那一刻,一定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

他也慢慢沉默下来,环抱着手臂向后倒在椅背上,微眯着紫色的眸,一只手无意识地在空中打着响指。

喧嚣的机场里孩子的哭闹声、大人不耐烦的争吵和服务人员诺诺地道歉组成的背景音乐中,我和弗朗西斯,这个刚认识不到十分钟的人沉默却安然地坐在一起。跟这样气场温和的人相处起来很轻松舒适,你不用费尽心思地寻找话题,因为即使沉默也不会感到尴尬,仿佛面对阔别多年的故人。

有时,人们的心灵只是需要一个安静停泊的港口。有人用物质装点,有人沉溺感情,也有人茫然无措。

我这趟航班的空乘小姐已经组织旅客前往附近的酒店休息。我其实对旅行的延误并不在意,因为我本身的漂泊也是没有归宿、漫无目的的。

我站起身来,单肩挎上那个跟随我从冰天雪地的漠河走到壮丽的雅鲁藏布的破烂背包,不知在他的眼中,是否也和其他的浮世旅人一样风尘仆仆。

“再见。”我回过头冲他微笑,却根本没有指望这个已经累到微微阖目的生命中的过客回应我。

“再见。”他却睁开眼睛凝视着我的眼底,疲惫却温柔,唇角勾起一个弧度微小、却如同在淋湿的雨夜,母亲递上的那杯姜汤一样暖和的笑容。

我大步离去,再没有回头。

经过电梯的拐角我不经意望向他,看见他仍然茫然地凝视着头顶刺眼的白炽灯,伸出一只手向虚空中,似乎要抓住什么,又像要遮挡什么,最终颓然地放在自己的额头上。

如我一般孤寂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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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同被风吹散的蒲公英一样,在世界各个不起眼的角落漫无目的地漂游。走到一个地方,有时会打点零工,有时会去游览名胜,但大多数时候就是单纯走在街上,与来往的行人打招呼。

听他们用当地的语言亲切地招呼我这个异乡人,我就会感觉心头涌起一种融化的巧克力一般的暖意。那让我明白,原来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可以打招呼的人,我是一个鲜活的人。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还能遇见那个叫弗朗西斯的失落的青年。所以当我再次在异国他乡看到他时,我觉得这或许真的称得上是一缕如烟般浅薄的缘分。

那时我走在法国东部里昂郊外平整的鹅卵石小路上,春天暖融融的阳光铺洒在我的发梢和睫毛上,清新的风吹拂着我的衣襟,带来远处薰衣草田的芬芳。

我推开小路尽头装潢雅致的咖啡店门,就看见他趴在空无一人的橡木吧台上,轻轻抚摸着一只小白猫的肚子。

他看见我,似乎并不是十分惊讶,只是又露出了那种高贵又温和的笑,仿佛只是与老友重逢。

“又见面了,耀。”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很奇怪,我也记得他的。

店里刚开门不久,还没有其他客人。我坐到吧台边,和他一起抚摸小猫软软的毛,看小家伙舒服得直哼哼。他眉宇间的笑意像焦糖一样稠丽浓郁,经过修剪的卷曲金发随意地被一个鸢尾紫的发绳束在脑后,整个人如同这法国乡间的暖阳一样快乐不羁,不复初见时的颓丧。

我也不想问他为什么要辞去薪金丰厚的主厨职位,来乡间开一家咖啡馆。没有必要。我只是明白,他也是一个追逐自由的人。

“你独自旅行吗?”他问我。我就给他看了这一路上的照片。有西藏雄壮巍峨、泛着金光的圣峰和布达拉宫,有缅甸趴在凉席上一起看电视的小姐妹,甚至有波兰乡间路旁一朵孤独盛放的无名花。

他垂目看了许久,眼底的情绪流光溢彩,直至轻轻把相机放回我的手中:

“我要和你一起去。”

“什么?”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用的是“要”,不是“想”。

“我要和你一起去旅行。你在这里等着我。”他把小猫抱下吧台,那个小家伙就“蹭”的窜出了低矮的小木窗,我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他的猫。

我还是没有反应过来。我在决定踏上环游世界之路前,可是先向大学申请休学,把空旷的家中整体打扫了一遍,将窗边最珍爱的那盆娇弱的兰送给邻居,又去父母的墓地祭拜过后才离开的。

而他真的称得上是说走就走。

怔愣间,弗朗西斯已经脚步轻盈地走到门口,将那绘着玫瑰的“open”的牌子翻成了大大的“close”。

我一直目光呆滞地捧着相机坐在那把高脚椅上,直到欢快的鸣笛声透过玻璃门在我耳边炸响。他坐在那辆颜色风骚的敞篷跑车里,整个人沐浴在晴天里金色的光辉下,轮廓像神明一样优美。

他冲我招了招手,拍了拍身旁的座位:

“过来,走了。”

我看着他氤氲着淡淡笑意的蓝紫色眼睛,把涌到喉咙的所有话语全部咽下,最后只磕磕绊绊地吐出一句:“你开这辆跑车最多能走到西班牙。”

他大笑,眼角性感的笑纹让他显得成熟又富有魅力:“我们只是开车去车站。我要回巴黎一趟,然后我们就正式出发。随便你想去哪里。”

鬼使神差地我还真的坐到了他身旁,系好了安全带,甚至都不担心这个仅有两面之缘的人会把我运到黑店肢解后贩卖器官。

他现在不是古龙水的味儿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着薰衣草香的阳光的味道。阳光真的是有味道的——也许是烤螨虫的香味也说不定。

弗朗西斯转过头,像调戏良家妇女一样捏了我消瘦的脸颊一下,被我嫌弃地拨开手。

他收敛笑意,最后回头望了一眼那盛满回忆落满阳光的咖啡店,然后就目视前方遥远的羊肠小径。

地平线那头的群山寂寥环绕,袅袅的炊烟从不远处可爱的小房子的烟囱里徐徐冒出,花海静静摇曳,目送一场远行的开始。

“出发咯。”他重重踩下油门。

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提醒他店门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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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我已经习惯了形单影只,身边冷不丁出现一个同向而行的人,大概会觉得不适。但是波诺弗瓦有一个优点:在你不愿意感受到他的存在时,他就如同一个幻影,而当你想要倾诉和分享,他就会立刻变得鲜活起来——这是一种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的品质。

而且,他并不仅仅是一个厨师,更是一位美食家,甚至建筑师,画家,音乐家。不如说,他对与美有关的东西都有着很高的造诣。

“你就很美。你的脸型接近完美,眉目有着东方独特的古典气质,嘴唇更是加分项。”他曾经在牛津郡的地铁站掐着我的下巴,暧昧地用修长的食指指腹来回摩擦着我的颈项,深邃的眼神紧紧盯着我的瞳孔这样说着。然后他就被“不懂浪漫又无情的”我狠狠地踩了一脚,呼痛声引得周围彬彬有礼的英伦绅士淑女们纷纷侧目。

相处久了就会发现,这个人其实挺不要脸的,控制不住事态就会往PG-13以上发展。

我跟他一路走,一路走。他有时会指导我拍摄照片的构图,有时会兴致勃勃地指着某种花卉赞叹不已,有时会虔诚地面向教堂,庄严地祷告。

我的照片渐渐活跃起来,只因画面里多了一个固定的主角。

他支撑在伦敦塔桥边的石栏上遥望波光粼粼的泰晤士湖面,侧脸的轮廓如模特硬照一般勾人;他抚摸卖花小女孩的头发,和她一起摆鬼脸,然后举着一大捧玫瑰花送给我;我故意把鸽食撒他一身,大笑着看那些或雪白或灰黑的精灵一窝蜂地扑上去,在他的头发和衣服上啄食。

我们在离西敏寺不远的公园和一个叫亚瑟·柯克兰的年轻人合影。他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流浪歌手,有着一对森林般诡秘的绿眼睛。他看起来就很叛逆,带着钢质的耳钉,穿了眉环,脖颈上纹有狰狞的花纹。但是我们拿着地图询问他路线时,他还是停下演奏,很耐心地蹙起眉头给我们指路。

我们道过谢后慢慢走远,仍然能听到他低沉磁性的歌声和明快的吉他声随风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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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的太阳滚烫灼热,如她的子民一样热情。弗朗西斯有一位叫作安东尼奥的老朋友住在马德里,和他的助手罗维诺一起打理着一片番茄田。

那广袤的绿油油的植株间挂着的一个个饱满的小柿子,从青涩到殷红。看着它们一点点长大,让人不由得感叹生命的茁壮和美丽。

那位笑容爽朗的西班牙人和有些爱抱怨却十分好客的意大利青年终日在宁静的田园守着这些植物,戴着手编的草帽在番茄田内忙忙碌碌,像照顾孩子一样照料这些小生命。他们的生活只有广远的蓝天和软乎乎的白云,徐徐微风,番茄田,拖拉机和彼此,不用担心今天拿不了全球厨王或者明天大学考试挂科。这样的生活平淡安逸,但如果是和所爱之人,似乎也未尝不可。

晚餐弗朗西斯给我做了一道番茄意面,我尝过后感叹他不愧是准厨王。他笑着问我是不是比中国菜好吃,我怒,做了一碗西红柿挂面汤给他们。

然后两位主人都转而称赞我的手艺。他死皮赖脸地贴到我身上,要我承认他做的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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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非洲战乱区做了两个月义工。这片炽热的大陆不仅仅有壮丽的日落,粗壮的猴面包树和瑰丽斑斓的野生动物,还有饥荒、疾病和死亡,如鬼魅一样横行人间。

我在收容所抱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他瘦得眼皮都凹陷下去,手腕几乎只有我的两根手指那么粗细,胳膊上布满青紫的针孔。他已经吃不进去任何东西,只能靠药剂维持生命,小小的呼吸,微弱地砸在我的胸口。

我的眼泪控制不住的涌出,砸在孩子没有光泽的脸颊上,慌得我赶紧伸手去擦,无暇理会的自己的眼泪却被另一双手轻轻拭去。

人们是如何爱上这个还有儿童因饥饿死去的世界的?

结束疲惫不堪的工作后,站在血红的夕阳里,弗朗西斯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给我一个沉重却温暖的拥抱。隔着隔离服我感到他有力的心跳声,跟我的渐渐重合。我枕在他的颈侧,他的呼吸浅浅洒在我的耳朵上,我的泪水沾湿了他金色的发丝。

他对我说:不要怕。

可是最后那个孩子还是离去了。

我只希望他的灵魂不要孤独,找到他的父母亲人,去一个没有疼痛和饥饿的世界。

我们也相伴着,踏上新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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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弗朗在西伯利亚热火朝天的小酒馆里解下了厚重的围巾和帽子,睫毛上的冰碴渐渐瓦解融化,望向彼此的眼睛笑意弥漫,水汽朦胧。

调酒师是一个有着宝石紫色眼睛和白金色发丝的小伙子,他带着孩童般的微笑,问我们是不是情侣。

我赶忙摇头说不是。弗朗西斯以前有过未婚妻,但是她在一场大火中永远消逝了。他谈起她的时候似乎风轻云淡,但我明白,那是他心中不可碰触的角落。

青年也不甚在意地耸了耸肩,斟了满满一大杯伏特加放在我面前:“我喜欢中国人。”

弗朗西斯呆呆地看着我一仰脖喝了个干净,眼角突突直跳。笑话,爷可是能喝两瓶烧刀子二锅头的人,可不是他这种只能和高级红白酒打交道的上流社会的绅士。

他修长的手指有些抗拒地捏起自己的杯子,象征性地抿了一口这度数很高的烈酒,敏感细腻的味蕾立刻被刺激的又辣又痛,让他直吐舌头,仿佛一团火从咽喉沿着食道直烧到胃里。

我在一旁笑得眼泪都差点飚出来,伏在吧台上装死。

那个俄罗斯青年则是一脸鄙夷,带着丝不屑地瞥了我可怜老伙计一眼,用夹杂着浓重俄国口音的英语对弗朗西斯说:

“您还没有您的妻子有魄力。”

这次换他笑得捶桌,我刚饮进的酒几乎从鼻孔中喷出来,却也百口莫辩。

边远的小酒馆里大都是淳朴的乡民,他们聚在一起大声用俄语谈笑。有人剥着热腾腾的烤马铃薯,有人吹奏口琴,也有明艳美丽的俄罗斯姑娘随着音乐的节奏跳着传统的舞蹈。

弗朗西斯环抱着手臂靠在我的肩膀上打瞌睡,我没有闪躲,任他换了个舒适的姿势枕着。窗外粗砺的风雪剐蹭着窗棂,我一小口一小口抿着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小伙子聊天,听他叙叙地说着脾气古怪的冬将军的故事和心中向往的温暖的向日葵田,慢慢记住了他纯真的笑容,也习惯了肩上的重量。

然后在暖风下迷迷糊糊地也睡着了,再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在移动,才发现弗朗西斯背着我走在街上,把我裹得像一只小熊。他的步伐稳健轻柔,几乎没有剧烈的颠簸。

暮色凝重的天边是一种神秘的紫色,全面降临的黑暗让厚重的积雪显得光明异常,街边的路灯洒下一点点轻薄的柔光,点染了他从帽子中逸出的几缕金发,也照亮了漫天随风飞舞的雪花,一片片一朵朵的融化在我的心上。

我突然任性地不想下来。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是自己照料自己,也就没有过任何孩童般娇纵的机会。

但这次我却希望他能背着我,沿着这条小路直直走下去,哪怕一路风雪逶迤,默默无语。

我仍闭紧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的诡计早已经被他识破。

他突然停下了脚步,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猝不及防地背着我少女心十足转了一大圈,然后很不绅士地,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松开了扶着我大腿的手。

失重感让我吓得赶紧抱紧了他的脖子,他被勒得翻了个白眼,才笑着拍了拍我的手背:“你要勒死哥哥我了。”

脸色难看的我被他放下来,双脚接触到坚实的地面。弗朗西斯摘掉了自己左手的皮手套,用那几根温暖又修长好看的手指完美地包裹住了我的右手,不由分说地塞进他大衣的左口袋中。

“走吧。”他侧过头对我说,紫水晶一般清澈的眸子里含着如春日蒲公英般柔软细腻的笑意,好似波光粼粼的神潭。

我在那一瞬间完全溺死其中,窒息般痛苦却不希望任何人将我拉上去。

索性他只看了我一眼,就转而目视远方凄迷的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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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内达华州交界的农场,位于巍峨雄壮的内华达山脉下,翻过去就是茫茫荒漠,漫无边际,寂寥异常,是西部片最爱的取景地带。

农场主的小儿子是一个活泼得有些过分的结实青年,澄澈的蓝眼睛总让我想起我们远涉而渡的太平洋蔚蓝的波涛。

他的本名叫做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个英气的好名字,可这个房间里贴满超英海报的人,却坚持让我们叫他“世界第一的英雄”。他像一个普通的青年一样朝气蓬勃,心怀美国梦,却又有着别样的激情和抱负。

他热衷于培育像他一样健壮英俊的骏马,梦想成为全加州最伟大的马场主人,年复一年的看他照料出的世界最优秀的马儿在广阔无垠的草场上无拘无束的驰骋。

所以在我们寄住期间,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广播里《加州旅馆》的沧桑乐声响起,我们就穿好衣服站在院子里,山谷的清风吹来的薄薄露水形成清爽的水雾洒在我们的脸上,让每一个毛孔都自由的呼吸。他就会牵着两匹稳健的马走向我们,洋溢着愉快的笑,请我们一起去原野兜风。

比我还年轻的小伙子头戴一顶大大的牛仔帽,戴着红色的牛仔围巾,在暮春的天气里就已经只穿一件单薄的白色短袖,外套一件无袖牛仔背心,脚踏马靴,还雄赳赳地在腰间别了一把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手枪——实际上那里面根本没有子弹。

实际上他从来不爱跟我们这样的门外汉一起骑马,他只爱用最狂野的速度征服桀骜不驯的烈马顽驹。

所以,最后往往就剩下我和弗朗西斯驾着马儿,慢腾腾地从农场大门挪出去,散步一般地在周围的山坡游荡。

我们骑马沿着淙淙溪流缓缓而行,远方群山都隐匿在仙气缭绕的云雾中,将醒未醒的朝阳给大地撒上一片壮丽的金色,冰清玉洁的苍穹仿佛能隐约听见雄鹰不羁的嘶鸣。我们肩并肩地骑行,静静地呼吸着清晨扑面而来的植被香气。两匹已经熟稔的马有时垂下头啃食野草和蓟,我们就抓住空隙说上几句话。

因为这是我们最后的目的地了。

任何旅途,都会迎来终点。

离开这个农场后,我们相伴而行一年之久的环球旅行就结束了,我们将要分道扬镳。

经过一年多本就始于无稽之谈的心灵的净疗,弗朗西斯的斗志重新燃起,打算回到巴黎继续精进厨艺,再次向厨王发起挑战。我也要回国,继续大学的进修。

我们就会像当初在机场相遇时一样,没有任何瓜葛,生命中也没有任何轨道可以再相接。

所以我们最近都变得喜欢回忆,经常会在夜晚的满天繁星下坐在农场的谷仓边叙旧。那里并不静谧,天气渐渐炎热,夏虫悄悄的爬出来轻歌慢咏,还有鸭子和鹅聒噪的争吵声。我们一张张翻看照片,凑在一起品评,心中默默浮现旅途中的趣闻与美景。

可奇怪的是,我发现我除了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我心中如烟火般炸开的,都是诸如他趴在车底拧螺丝,爬出来时满脸黑漆漆的污渍这样的画面。他的微笑,他的不着边际,他的放纵与自由,那些场景一帧帧连贯起来,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播放,让我根本无心于照片。

所以我经常摁着摁着翻页键就进入神游物外的状态,画面定格在一页上长久不动。等我回过神来急忙看向他,才发现他一直在看我,用他那双浪漫又温柔、为美丽的情感而生的眼睛。

只是这双眼睛不会是属于我的。

此刻他低着头轻轻梳理着马儿秀美的鬃毛,嘴角沁着笑:“王耀,”他极少这样认真的呼唤我的名字,“你通过旅行得到了什么?”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那种神情仿佛凝视烟波浩渺的银河,又仿佛凝视最娇柔易碎的飞花,令人的心泛起阵阵涟漪。

我得到了什么?

…我本来追逐的是什么?

我迎风伫立,哀戚非常。

我看的风景,遇到的人,嗅过的花,走过的路,都是自由的。

可我自己却被套上了一个沉重至极的、由芬芳的玫瑰组成的枷锁。

无处可逃,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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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班机要起飞了,可他仍是一副什么事都无所谓的看淡的样子,调戏般的捏了捏我的耳垂,噙着笑反手把西装外套搭在肩上,爽朗地对我告别。

我也笑着冲他挥手,就像最初在机场做的那样。只是他不再颓废无措,我也不再了无牵挂。我们的角色仿佛顷刻倒置。

这次我看着他一步步地走向登机口,却觉得心中比一切开始之前更加空洞,呼啸的冷风一点点灌进我炽热的心房。

我们萍水相逢的缘分,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他也没有回头,脚步也没有任何迟疑,就像我曾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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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志昂扬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这不怪他,在厨王比赛的决赛中遇到这样的选手。从他的对手一上台,他就再也拿不动刀,甚至忘记了怎样给胡萝卜削皮,更别提搭配菜色。

他的眼中只能看见那个他思念了无数个日夜的清秀温润的中国人,他有着浓墨般乌黑的发和淡墨般韵味十足的眉眼。

他陪伴他绕地球一周,走过万里长路,给他外表富饶实则荒凉的心播下种子,一点点浇灌呵护,直至他的心上开出了遍野的玫瑰——他是他准备捧着厨王的金奖杯,在全球观众面前表白的对象。

天呐。他猛然想起王耀告诉过他,他大学念的是烹饪专业。

最后的桂冠被王耀摘得了,他再次与厨王失之交臂。

那天王耀做了一桌筵席,名叫《生如逆旅》。

他穿着挺拔的西装戴着精致的奖章,捧着璀璨的镀金奖杯,映衬得他琥珀色的眸子更加绚丽夺目。

他在摄影机面前侃侃而谈,不卑不亢地面对闪光灯,说着一口优雅流利的法语。

弗朗西斯作为一个二度失败者浑噩地溜到后台,呆坐到身旁空无一人,连大灯都给关了。

直到他感到有人轻拍他的肩,回过头对上那人黑暗中更加惊心动魄的双眼。

“我还缺个帮厨的小伙计,你要来吗?”

“来来来,以后就承蒙您照顾了。”
————————end————————

法国巴黎一家既做法餐又做中餐的餐厅声震寰宇,食客中有从伦敦街头流浪歌手起家的绝代歌王,有欧洲番茄生产链的垄断大佬,
有伪装成调酒师的俄罗斯传奇黑帮人物,还有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马场主人。

——
我写这篇美食用了很久,甚至在昨天晚上六点半的时候经历了一场真·地震,不小心把文章删了,作为平原地区的小盆友吓得我通宵写完了一半。快过年了,天佑中华,一切平安。

这是在下第一次写美食组的文,性格把握出错,文笔稚嫩还请多多包涵。我对哥哥的爱天地可鉴!(´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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